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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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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0-10
招标文件下载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委员会潢发改投资【2025】130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11526-04-01-741724,招标人为 ******农村局 ,建设资金 国债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A************

2.3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来龙乡刘小集村、杨双楼村等2个行政村,踅孜镇八里村、张湾村等2个行政村,上油岗乡常营村、鲁寨村、罗台村、上油岗村、四个台村、桃庄寺村、万岗头村等7个行政村,共三个乡镇11 个行政村。

2.4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3112.00万元

2.5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 5.1万亩,其中来龙乡、踅孜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 1.8 万亩,上油岗乡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 3.3 万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九个标段

一标段: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二标段: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踅孜镇监理)

三标段: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上油岗乡监理)

四标段: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来龙乡监理)

五标段: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第三方检测)

六标段: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第三方验收)

七标段: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标段(全过程咨询)

八标段: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九标段:潢川县2025年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九标段(耕地地力质量评价)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300日历天

二、三、四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五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六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审计结束

七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八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完毕

九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审计结束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测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包括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安装、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二、三、四标段:本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五标段:项目原材料检测、配合比出具、工程实体检测等。

六标段:对竣工工程现场质量及工程量整体进行核验、检验项目资料组卷、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及审计成果等。

七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包含:①施工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②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③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④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八标段:本项目第三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主要内容包括:①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②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③各项项目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④项目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⑤概算执行情况审计。⑥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⑦结余资金及收入审计。⑧尾工工程审计。

九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建设前后土壤样品采集、检测,项目区建设前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2.11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EPC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为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所投入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有机肥料肥料登记证;

3.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为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所投入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壤调理剂肥料登记证;

3.6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9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页面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10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4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二、三、四标段(监理):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第三方检测):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检测需求),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标段(第三方验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标段(全过程咨询):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标段(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事务所执业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标段(耕地地力质量评价):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专区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 10月16日。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潢川县)》上发布。

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有关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招标控制价金额计算一标段约450000.00元,二标段约5142.50元,三标段约18809.60元,四标段约6820.40元,五标段约12843.50元,六标段约6687.80元,七标段约4458.08元,八标段约4457.40元,九标段约2356.20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八、联系方式

******农村局    

   址:潢川县环城西路104号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白店乡白店新街79号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委员会

   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跃进东路26号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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