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卫生健康局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云资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00028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鄄城县卫生健康局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云资源服务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5-04-16 11:23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启用电子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 号)”要求,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格式见附件。” 变更为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启用电子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 号)”要求,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格式见附件。其他内容不变。 | ||||
2.更正日期: | 2025-04-16 15:44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鄄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 地址: | 鄄城县建设东街28号 | ||
联系方式: | 0530-****** | ||||
2.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舜王路与建设路北计划发展局家属院三单元东号楼201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人: | ******有限公司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