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为满足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采取公开竞选方式比选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第三方服务项目,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和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参加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比选人:******财政局。
(二)项目名称:漾濞******财政局第三方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
(三)项目地点:大理州漾濞县。
(四)服务范围:1.******财政局(县国资委)工程类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咨询服务等招标代理。2.招标代理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量清单完成招标资料备案、配合甲方管理代理过的招投标资料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采购合同签订等事宜。不保证第三方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数量和金额。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服务期3年(因外部限制或第三方机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代理合同)。
(五)本次计划入围的第三方服务招标代理机构:3家。
(六)日常管理。漾濞县财政局对入围的第三方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违法情况,有权采取警告、限期整改或取消入围资格等处置措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企业简介、近年来参与实施的招标代理项目清单。
(二)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2.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符合并严格遵守《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要求;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提供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登记信息截图; 2.在大理州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具备1个以上(含1个)自有开标、评标功能会议室,能正常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证明材料,正常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硬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有完成项目履行合同所需的场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span> (五)比选申请人应信誉良好: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招标代理工作中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无泄密、违法违规干预正常招投标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六)其他条件:
1.******办事处参与(提供承诺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公开比选公告文件
(一)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比选文件收取地点:大理州漾濞县苍山中路68******财政局4******办公室;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财政局4楼办公室报名并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四、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地点:2025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截止。递交方式:实地投递,请将密封的申请材料递交至漾濞县财政局漾濞县苍山中路68号4******办公室(一式二份)。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材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一)公告发布媒体: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比选人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告发布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漾濞县苍山中路68号
联系人:李怀平
电话:0872-752****4824 135****7150
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