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委员会以修发改基础【2025】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修武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修武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省道230修武县西村乡(艾曲至影视路)段改建工程
2.2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4-410821-04-01-770689
2.3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H2025-10
2.4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修武县西村乡
2.5 项目规模:省道230修武县西村乡(艾曲至影视段)段改建工程,项目起点顺接已完工S230方庄至艾曲段路面改造工程终点,本项目起点桩号K18+100=运营桩号K177+942,利用现状 S230 路由布线,向南先后经过圪料返村、洼村、当阳峪村,于当阳峪新村西与影视路交叉处结束,本项目终点桩号 K23+925.834=运营桩号 K183+767.834,路线全长 5.825k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其中施工设 1 个标段,监理设 1 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主要包括省道230修武县西村乡(艾曲至影视路)段改建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等监理服务工作。
2.8 计划工期:施工标段:90日历天;施工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限:82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9 定标方式及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式,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适用范围为部审核、审批资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3.1.2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扩建)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或报告)的复印件);
3.1.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人事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期内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1.5 项目总工要求: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人事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2 施工监理标段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规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适用范围为部审核、审批资质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0 年 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取得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行业监理工程师证书(JGJ)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专业)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信息公示 ”-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shixin/)代为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TPBidder/memberLogin)-招标公告- 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10月14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10月20日 23 时 59 分。
4.3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0512-******,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3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09时00分,提交方式:网上提交。
7.2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8.1 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09时00分。现场开标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第三开标室1号机。
8.2 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修武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河南省修武县小纸坊收费站北临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神州路东段899号创基智谷产业园A区5号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91-******、******
11.监督部门
监 督 部 门: 修武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391-******
修武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