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城区洪涝防治提升项目(一期)—南寨梅林片区雨污分流
答疑纪要3
招标项目编号:E************002
各投标人:
长汀县城区洪涝防治提升项目(一期)—南寨梅林片区雨污分流招标项目答疑纪要如下:
1、对原招标文件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中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后)的10%,发包人在支付预付款之前承包人须开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等额预付款担保及等额正式发票后28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汇入承包人设立的共管账户。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的10%逐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80%前扣完。”现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后)的30%,发包人在支付预付款之前承包人须开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等额预付款担保及等额正式发票后28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汇入承包人设立的共管账户。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的30%逐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80%前扣完。”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1、答疑纪要2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