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ZC-ZB-2025-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固县天明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变更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4)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变更为“(4)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⑩《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注明单位名称)编辑目录和页码(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城固县天明镇天明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风景路汉上第一街小区7号楼1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城固县天明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JXZC-ZB-2025-******010002)-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