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栗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
澄清变更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衡南县栗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于2025年9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变更: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1.评审加分的企业业绩中(5)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近5年内完成,是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封面上标明的日期在(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现更正为(5)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近5年内完成,是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封面上标明的日期在(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1093,项目名称;仿木栏杆计量单位m3,计量单位更正为m。
3、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机器管招投标”招标文件模块化牵引要求,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中3.奖项和发明专利加分修改为:□否?是,奖项个数:1个。
4、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10月24日上午09:00。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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