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延期开标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0-10,更正为:2025-10-2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4 09:00:00,更正为:2025-10-21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14 09:00:00,更正为:2025-10-21 09:00:00。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二)培训内容:”内“5.证书要求:学员需通过考核获得以下任一证书:1)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职业技术证书(中级及以上) 2)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专业知识测评证书(中级及以上) 3)数字技术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修改为:“5.证书要求:学员需通过考核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或上述部委下属单位颁发的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级或以上)相关证书。”。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三)项目人员要求:”内“1.响应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投入5名或以上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修改为:“1.响应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投入5名或以上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主讲教师。成交供应商按照投标(响应)承诺的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投入到本项目。如需更换的,应先经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人员必须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相同或高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四)其他要求:”内“3.响应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报名、考试评价的线上平台,保障本次人才培训项目推进。”修改为:“3.响应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线上平台,保障本次人才培训项目推进。”。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四)其他要求:”内“4.响应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发布的与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或工业设计等领域相关的培训类奖项、荣誉、称号等。”修改为:“4.响应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含)响应服务。”。
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内“4.首次报价”的“首次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修改为:“首次报价折扣率在0-100%范围,且是固定唯一值。”。
6.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内“项目团队 (12.0分)”“投入团队成员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职称,每提供1人得2分,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同一人拥有多项职称证书的,仅计算一次)及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委员会无法认定时,则视为未提供,不予赋分。为方便评审,建议将相关信息进行框选或标注。”修改为:“项目主讲教师团队 (12.0分)”“投入项目的主讲教师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职称,每提供1人得2分,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7.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内“线上平台工具保障 (3.0分)”“响应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报名、考试评价的线上平台,保障本次人才培训项目推进,得3分。注:1.响应供应商具有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网址(或网页截图)、照片等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能提供相关平台供本项目使用(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2.是否属于与本项目相关的线上平台由磋商小组判定。”修改为:“线上平台工具保障(3.0分)”“响应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线上平台,保障本次人才培训项目推进,得3分。注:1.响应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线上平台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网址(或网页截图)、照片等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能提供相关平台供本项目使用(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2.是否属于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线上平台由磋商小组判定。”。
8.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内“企业实力 (5.0分)”“响应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发布的与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或工业设计等领域相关的培训类奖项、荣誉、称号等,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相关奖项、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与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或工业设计等领域相关的培训类奖项、荣誉、称号由磋商小组判定。”修改为:“服务响应情况(5.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服务响应时间进行评审:1、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含)内响应,得5分;2、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不含)-60分钟(含)内响应,得3分;3、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分钟(不含)以上响应,得1分。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9.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三、培训内容:”内“5.证书要求:学员需通过考核获得以下任一证书:1)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职业技术证书(中级及以上) 2)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专业知识测评证书(中级及以上) 3) 数字技术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修改为:“5.证书要求:学员需通过考核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或上述部委下属单位颁发的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中级或以上)证书。”。
10.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四、项目人员要求:”内“1.乙方需为本项目投入5名或以上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修改为:“1.乙方需为本项目投入5名或以上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主讲教师。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承诺的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投入到本项目。如需更换的,应先经得甲方同意,且更换的人员必须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相同或高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
1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六、投诉跟踪服务要求:”内增加“4.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含)响应服务。”。
1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十一、违约责任:”内增加“6、乙方未能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响应)承诺的人员投入到本项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因平台系统更新,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里内容有更新,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新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一座2407
联系方式:0757-******、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电 话:0757-******、0757-******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项目磋商文件(******02).zip 委托协议.pdf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2: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docx
附件下载:
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项目磋商文件(******02).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延期开标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0-10,更正为:2025-10-2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4 09:00:00,更正为:2025-10-21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14 09:00:00,更正为:2025-10-21 09:00:00。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二)培训内容:”内“5.证书要求:学员需通过考核获得以下任一证书:1)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职业技术证书(中级及以上) 2)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专业知识测评证书(中级及以上) 3)数字技术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修改为:“5.证书要求:学员需通过考核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或上述部委下属单位颁发的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级或以上)相关证书。”。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三)项目人员要求:”内“1.响应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投入5名或以上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修改为:“1.响应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投入5名或以上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主讲教师。成交供应商按照投标(响应)承诺的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投入到本项目。如需更换的,应先经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人员必须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相同或高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四)其他要求:”内“3.响应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报名、考试评价的线上平台,保障本次人才培训项目推进。”修改为:“3.响应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线上平台,保障本次人才培训项目推进。”。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四)其他要求:”内“4.响应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发布的与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或工业设计等领域相关的培训类奖项、荣誉、称号等。”修改为:“4.响应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含)响应服务。”。
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内“4.首次报价”的“首次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修改为:“首次报价折扣率在0-100%范围,且是固定唯一值。”。
6.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内“项目团队 (12.0分)”“投入团队成员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职称,每提供1人得2分,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同一人拥有多项职称证书的,仅计算一次)及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委员会无法认定时,则视为未提供,不予赋分。为方便评审,建议将相关信息进行框选或标注。”修改为:“项目主讲教师团队 (12.0分)”“投入项目的主讲教师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职称,每提供1人得2分,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7.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内“线上平台工具保障 (3.0分)”“响应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报名、考试评价的线上平台,保障本次人才培训项目推进,得3分。注:1.响应供应商具有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网址(或网页截图)、照片等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能提供相关平台供本项目使用(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2.是否属于与本项目相关的线上平台由磋商小组判定。”修改为:“线上平台工具保障(3.0分)”“响应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线上平台,保障本次人才培训项目推进,得3分。注:1.响应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线上平台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网址(或网页截图)、照片等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能提供相关平台供本项目使用(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2.是否属于与本项目相关的课程学习线上平台由磋商小组判定。”。
8.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内“企业实力 (5.0分)”“响应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发布的与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或工业设计等领域相关的培训类奖项、荣誉、称号等,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相关奖项、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与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或工业设计等领域相关的培训类奖项、荣誉、称号由磋商小组判定。”修改为:“服务响应情况(5.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服务响应时间进行评审:1、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含)内响应,得5分;2、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不含)-60分钟(含)内响应,得3分;3、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分钟(不含)以上响应,得1分。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9.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三、培训内容:”内“5.证书要求:学员需通过考核获得以下任一证书:1)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职业技术证书(中级及以上) 2)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专业知识测评证书(中级及以上) 3) 数字技术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修改为:“5.证书要求:学员需通过考核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或上述部委下属单位颁发的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中级或以上)证书。”。
10.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四、项目人员要求:”内“1.乙方需为本项目投入5名或以上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修改为:“1.乙方需为本项目投入5名或以上具有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工业设计类相关领域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主讲教师。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承诺的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投入到本项目。如需更换的,应先经得甲方同意,且更换的人员必须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相同或高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
1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六、投诉跟踪服务要求:”内增加“4.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含)响应服务。”。
1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十一、违约责任:”内增加“6、乙方未能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响应)承诺的人员投入到本项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因平台系统更新,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里内容有更新,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新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一座2407
联系方式:0757-******、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电 话:0757-******、0757-******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项目磋商文件(******02).zip 委托协议.pdf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2: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