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GRW-2025-002738
项目名称: 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
发布日期:
联系人: 苟儒君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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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询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钢纤维、膨胀剂询价招标的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合同签署单位为:******有限公司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现招标人对本项目钢纤维、膨胀剂进行询价招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名称(简称):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钢纤维、膨胀剂询价招标
2.2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
2.3 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3.329公里。本项目路线起自宿州市埇桥区苗庵乡西谷堆村北侧,接G1516盐洛高速公路及规划徐州至宿州高速公路,向南延伸,经拟建宿州机场东侧、埇桥区大店镇、灵璧县娄庄镇、固镇县仲兴乡,止于固镇县石湖乡黄庄村北侧,接已建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全线设特大桥2座(含宿淮铁路分离立交)、大桥9座、中桥38座;设蒿沟东(枢纽)、宿州机场、大店东、固镇东等4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等必要设施。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4本次询价为宿固高速总承包部钢纤维、膨胀剂询价,此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件。
2.5本次招标预计供货期:12个月。
2.6结算时间:每月15日对上月 15 日至本月 14 日期间乙方向甲方交付且经过甲方验收的产品货款进行结算,
2.7付款周期:每次货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货款等额一票制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并办理挂账手续。45日内支付对账金额的85%,全部供应完成后支付甲乙双方确认金额的95%,剩余5%款项留作质保金,项目完工支付剩余款项。如遇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况,价款支付可以顺延,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甲方可根据资金情况使用供应链金融支付。(如使用供应链金融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当期支付金额的50%,单价不作调整兑付费用乙方承担)。
2.8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支付方式。乙方承担贴息和手续费,供应链金融支付的比例不低于当期结算货款的20%。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当期等额一票制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2.9本次招标交货地点:项目范围内,宿固高速沿线混凝土拌和站1、2号拌和站(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固高速公路02合同段(1号站)、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沱河桥西55米处(2号站)或甲方指定场地。
2.10 采购数量及限价情况
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钢纤维、膨胀剂材料采购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限价 | 金额 | 备注 | ||
不含税 限价 | 税金(13%) | 限价 | |||||||
1 | 钢纤维 | 40mm*0.2-1.2mm | 吨 | 75 | 4867.26 | 632.74 | 5500 | 412500 | |
2 | 膨胀剂 | Ⅱ型 | 吨 | 38 | 1460.18 | 189.82 | 1650 | 62700 | |
合计金额 | 475200.00 |
备注:以上表格中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各种类单价、总价报价不得高于或等同于限价,否则视为作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公司无因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3.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3.4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已入库的合格物资供应商。
4.询价公告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报名。
5.投标报价单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报价单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8日下午16:00时,具体时间以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为准,投标应于当日下午16:00时前将投标报价单上传至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6.重新询价
当有效询价投标文件少于5份时,本次投标无效,则招标人应重新询价投标。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钢纤维、膨胀剂样品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中心试验室并提供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各项检测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如对检测结果不认可,可提交第三方省部级质监部门检测),且需提供近3个月内甲级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钢纤维、膨胀剂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不满足条件的询价投标单位取消评标资格。
8.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竹邑路2002******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艳阳
联系电话:******
邮 箱:******25@qq.com。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