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郏县民族宗教局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号-2 | 郏县冢头镇西寨村道路建设项目 | 296408.7 | 296408.7 | 是 | 296408.7 |
5.2采购范围:
二标段:郏县冢头镇西寨村道路建设项目,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等(如有)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工 期: 45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5.5建设地点:郏县境内;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5.7验收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税收违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资质要求:
第二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第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3.7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选取一个标段中标。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6、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
******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
联系电话:******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