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第二次)(包4:鲜鸡鸭鹅牛羊肉、水产品)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0-13
******学校(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包4:鲜鸡鸭鹅牛羊肉、水产品)合同
2******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包4:鲜鸡鸭鹅牛羊肉、水产品)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据实结算
(大写):据实结算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 | ******有限公司 | 详见采购文件 | 否 | / | / | 按采购文件 | 项 | / | 据实结算 |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项目合同期限从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
******学校
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þ******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9月20日
九、合同主体
******学校
法定代表人:向进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传真:/
地址:辰溪县辰阳镇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良军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址:辰溪县潭湾镇桥湾村17组
******有限公司潭湾支行
账号:************5
其他补充事宜: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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