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淡岩路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
答疑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答疑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最高投标限价”、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十二、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均未明确投标报价的格式要求。请问是否本项目无需清单报价,只填报“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中的表格即可?
答:本项目投标阶段不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P156页表格填报进行报价。该项目各投标人报总价包含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不可预见费。
2、本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是否需要编制预算,投标报价是否采用总价报价形式,按招标文件P156页表格填报即可?
答:本项目投标阶段不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P156页表格填报进行报价。该项目各投标人报总价包含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不可预见费。
3、请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工程总
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4、本招标项目为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要求的也为排水工程,
并未显示中水管网施工内容,但施工门槛及加分业绩要求污水及中水管道,请问是否满足相应指标的排水工程(或污水管网)业绩即可?
答:市政公用工程中的排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直径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类似工程业绩管道直径要求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类似工程业绩考核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6.4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746-******变更为:0746-******。
三、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政府旁(原喜尔顿酒店四楼)
联 系 人:罗华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区翠竹路3号
项目负责人:吴明慧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霞、蒯本洋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建设局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