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Z-2025-856731,项目包号: 1
******法院中央空调维保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蒙阴县蒙联美洁设备清洗中心
******办事处南官庄村
成交金额:22000.00, 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 服务分项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 ******法院中央空调维保 | 一、保养内容保障甲方格力中央空调的正常运行。二、甲方责任1.向乙方尽可能的提供原有施工图,机房电气控制图等图文资料。2.对乙方从******消防设施、用电、用水及其它必要的协助。5.提供一个存放备件材料及工具仓库,乙方所购工程材料暂时不需要使用的必须入仓库存放,不可私自拿出去。6.确保被保养设备有足够的清洗空间,如因空间不够造成机组不能正常进行保养工作,需要拆卸天花或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7.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在天黑或特殊天气状况时进行户外保养工作,特殊情况除外。三、乙方责任1.乙方有义务24小时内响应甲方的紧急报修任务。对于有影响的重大接待工作,更应该提前做好检查工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2.乙方代购材料需先入甲方仓库确认,再领用到工程中;贵重设备或材料购入前需得到甲方主管人员的认可。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准及组织性纪律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服装整齐,并佩戴有明显标志的工作牌。对于机要部门的保养工作需拟定详细的计划,在甲方工作人员认可的时间段完成。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类安全操作手册;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人身伤亡与甲方无关。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派员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排除故障工作,直到恢复正常运行,如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的除外。配件单独收费,费用由甲方承担。6.承诺修复时间:小修24小时内,中修48小时内,大修72小时内。7.保养或抢修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四、配件供应及结算1.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要更换配件的情况,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需要更换的配件由乙方报予甲方。2.对于工程紧急,牵涉配件或材料金额小于100元时,乙方有义务先维修,后经甲方查证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销配件或材料费用。3.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的配件在维修时乙方不收取人工费,配件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再次购买;由乙方购买的配件由甲方按照配件价格在更换配件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配件款,所更换的配件9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五、合同价格,付款方式,开票方式1.本合同保养总价为: 人民币 22000 整(大写:贰万贰仟元整)不含配件费用。结算依据乙方提供的 : 帐 户: ******************有限公司蒙阴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 :蒙阴县蒙联美洁设备清洗中心 2.开票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3.付款方式: 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次维保费用50%的维保费用,即 ¥ 11000 元 (大写: 壹万壹仟元整),半年后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次维保费用50%的维保费用,即 ¥ 11000 元 (大写: 壹万壹仟元整)。4. 维保实施过程中,额外更换的配件,乙方履行合理价格申报,并提供配件的质保,开具配件发票(税率3%),甲方实施付款.六、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 1 月 1 日——2025年 12 月 31 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终止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七、违约责任1.乙方应在承诺时间内对甲方的设备进行保养,如违反约定,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额不超过总金额的20%;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内付款,如违反约定延期付款,则按照延期天数支付应付款的3‰,违约金额不超过总金额的20%;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完成任务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支付乙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4.如在空调系统保养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工作失误导致配件损坏、设备损坏,所需修复或更换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5.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非人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1 | 项 | 22000.00 | 是 |
六、项目联系方式
******法院
联系方式:王勇 ******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