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智慧民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普格县智慧民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第三章评标办法2.2.4项目人员配备,现做出如下补遗:
原:3.信息化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4. 造价人员(1 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 2分;本项最高得1 分。
更正为:3.信息化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4.造价人员(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1 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普格县民政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