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9 通山县九宫山至鄂赣界段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S209通山县九宫山至鄂赣界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项目全长2km,起点(K0+000)位于九宫山风景区,与S209桩号K93+600顺接,终点(K2+000)与S405(江西省武宁县境内)相接。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双向两车道,行车道宽3.5m,路基宽8.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无桥梁,设置涵洞6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道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大道516号
联系人:郑华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依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回顾施工期噪声、固废、废水、废气、生态等影响评价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提出充分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见以下附件。
6、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通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