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 |||||||||||||||||||
平邑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平邑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新安装1000kvA干式变压器3台,10kv高压开关柜6台、0.4kv低压开关柜 14台,直流屏1套,敷设高压电缆0.325km。 | |||||||||||||||||||
5.预算金额:******.82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能源局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http://******/)。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1时00分00秒 到 2025年10月15日 23时55分59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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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提交 | |||||||||||||||||||
******街道板桥南路东,金花东路南,商贸城·邑城一品11号楼1-2层07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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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街道板桥南路东,金花东路南,商贸城·邑城一品11号楼1-2层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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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无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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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