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暨耕地整治提升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监理答疑纪要
一、网上答疑:
问题1.本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未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的通知》闽水规〔2022〕5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闽水规〔2024〕5号文件执行。且随意添加“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款评分因素中“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评分标准中第②条“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和市政工程相关类高级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评分标准中第②条“具有水利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条款设置的条件变相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随意删除“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条款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条款,修改为“本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条款统一报价”条款”未按照闽水规〔2022〕5号和闽水规〔2024〕5号文件执行。 综上所述,强烈要求按照闽水规〔2022〕5号和闽水规〔2024〕5号文件执行,给投标人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提供充分竞争的机会。
答:闽水规〔2022〕5号及〔2024〕5号文件的适用范围明确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项目为耕地修复结合农文旅融合配套项目,涵盖生态、水利、市政、房建、文化旅游等综合性项目。是根据耕地修复结合农文旅融合配套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技术需求,依法自主编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因此,本项目并不适用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问题2.本项目评标办法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满分8分):②其中一人具有水利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且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有全域土地治理项目类建安费达到8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类建安费达到8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或垦造水田类建安费达到8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加 1 分,满分2分。(若与总监理工程师同一个的类似业绩不得分) 请问满分2分是指其他主要人员中要有2个人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能得满分2分,还是就其中一人具有水利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两个业绩的,就能得满分2分。
答:其中有一人具备水利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且有两个业绩的,就能得满分2分。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款评分因素中“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评分标准中第②条“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和市政工程相关类高级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评分标准中第②条“具有水利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本工程只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确要求市政工程相关类高级工程师,明显有故意提高加分项门槛嫌疑,并且未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的通知》闽水规〔2022〕5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发改委《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印发) 第二条“整治范围和内容”中“整治内容”第1点“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同时违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行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存在严重的量身定做操作嫌疑! 综上所述,强烈要求撤消以上不合理条款,给投标人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提供充分竞争的机会。
答:闽水规〔2022〕5号及〔2024〕5号文件的适用范围明确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项目为耕地修复结合农文旅融合配套项目,涵盖生态、水利、市政、房建、文化旅游等综合性项目。是根据耕地修复结合农文旅融合配套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技术需求,依法自主编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因此,本项目并不适用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25日